信阳消息(李艳)“法官,我家里有急事,坐不了高铁了,能不能把我从失信‘黑名单’里剔除?”12月13日早上,新县法院执行局接到了赵某的电话,称因家中有急事,购买高铁票回家,却被告知因为失信无法购票。
赵某于2016年1月6日和2017年2月1日先后分两次向冯某借款共计9万元,其中双方对借款8万元约定月利率4%,后赵某未能偿还借款,引起冯某起诉赵某。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是到期后赵某仍未还款。
2017年7月21日,冯某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赵某前往外地打工,以躲避执行。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发现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还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限制赵某乘坐高铁、飞机、住高档宾馆等多种高消费行为。
今年12月初,被执行人赵某家中突发变故,家人要求赵某立即赶回家。可赵某因发现自己不能乘坐高铁了,心急如焚。面对家人的百般催促,只好向家人如实坦白,并主动要求家人赶紧凑钱履行义务。12月15日早上,执行干警收到了其家人送来的全部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