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阳推行河长制的意义
信阳地处长江、淮河两大流域,境内河流众多。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市不断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促进了河湖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生态等综合效益的发挥。当前,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现场时有发生,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重且难以短期内恢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美丽信阳具有重要意义。
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
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在全市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含湖泊、水库,下同),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设立河长,统一树立河长制公示牌。2018年对各级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到2019年实现省确定的我市“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市辖淮河流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Ⅲ类)总体达到100%;无丧失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体(劣于V类);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县城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7.19亿立方米以内,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标率达到100%;建立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监管有力、和谐安全的水事秩序。
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8%以上。实现全市河流及水域岸线规划合理、界线明确、管控有序,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加强水资源保护。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对河流、湖泊、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加强空间开发保护,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
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信阳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着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加强水环境治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水生态修复。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执法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河长制的四级组织体系
市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总河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副总河长由市政府分管农口副市长担任;市级河长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各县(区)设县(区)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管管理区(开发区)设总河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河湖由上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河湖所经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
河长的工作职责
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堤防、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督导,强化激励问责。
市河长制办公室介绍
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责任同志担任,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厅、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6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市级河长名单和对口协助单位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乔新江
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尚朝阳
副总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胡亚才
二、市级河长
淮河市级河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尚朝阳
负责淮河干流(含大洪河、灌河、洋河、出山店水库、鲇鱼山水库)
对口协助单位:市水利局
浉河市级河长:市委副书记 刘国栋
负责浉河(含东双河、杜河、中心城区内河、南湾水库)
对口协助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白露河市级河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新会
负责白露河(含春河)
对口协助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寨河市级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张明春
负责寨河(含五岳水库)
对口协助单位:市卫计委
竹竿河市级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胡亚才
负责竹竿河(含石山口水库)
对口协助单位:市农业局
潢河市级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邵春杰
负责潢河(含泼陂河、晏家河、泼河水库)
对口协助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闾河市级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邵 华
负责闾河
对口协助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河长制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