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基本情况:2017年10月28日上午7时30分左右,由北京鑫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潢川县G106线城区段改建工程二标在进行小潢河大桥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徐某某从工作面失足落入河中,溺水死亡。
事故处理情况:
1.事故工地已被责令停工,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2.市、县两级安全监管局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善后事项,目前,事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3.按照市安委会主任、市政府市长尚朝阳,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谢天学,市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邵春杰的批示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向潢川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通知书》,对该起事故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潢川县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并就建设施工领域举一反三、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事故暴露问题:
事故发生在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充分暴露了承建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走过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日常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缺失,一线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现场应急处置不得当不及时等问题。同时也暴露出了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到位,行业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