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代余 田连合)2015年7月20日凌晨2时许,朱某在KTV饮酒唱歌结束后,持C1证醉酒驾驶豫A***79小型汽车行驶至上蔡县新生路时,被上蔡县交警大队执勤交警查处,并依法对其处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经上蔡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拘役1个月和罚金。

朱某在受到刑事和行政的双重严厉处罚后,仍心存侥幸,铤而走险。11月4日15时许,其在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豫PV***3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335省道明港镇冯庄路段时被明港勤务大队执勤人员查处,经查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该车,执勤人员遂依法对朱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交警向大家普及一下无证、酒驾、醉驾的危害。无证驾驶,顾名思义,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者大多因其未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加上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躲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容易造成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这样不仅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也易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酒驾、醉驾的危害:一是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二是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三是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四是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五是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