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杜正威 王雪阳)10月11日,秋风瑟瑟,雨雾蒙蒙,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大早就收到案件当事人魏某送来的“帮企业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锦旗,感谢法院干警的高效执行。当事人感动地说:“案件到了执行局,半个月就把我该得的钱执行到位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魏某系信阳市潢川县某空调专卖店业主,从2006年起加盟经销某品牌电器,从该品牌电器的信阳地区经销商信阳某商贸公司处打款提货。2015年,双方发生纠纷,信阳某商贸公司终止了双方的合同,因退还保证金和损失等问题双方协商不成,魏某向法院起诉,案经法院一、二审判决信阳某商贸公司应支付魏某各项费用共计12万余元。

今年9月12日,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张甦及时与信阳某商贸公司取得了联系,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风险提示书,并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向他们释法明理的同时,也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经过执行人员的多方努力,该公司主动及时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了义务,支付了判决的全部款项和执行费,从申请执行到结案仅用了半个月时间。申请人拿到执行款后对平桥区人民法院高效执行、司法为民的作风深表感谢,遂专程为该庭干警送上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