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长喜
过去的五年,对于老百姓的收入来说,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收入增长了。统计显示,相比于2012年,2016年我市农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了71.4%和60.6%,实现了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
2015年下半年,时任新县招商办办公室主任的李传喜来到新县陡山河乡白马山村担任第一书记。为了帮助村民脱贫致富,他结合当地特点,利用时下扶贫的政策优势,为村里引进了香菇种植产业。2016年,白马山村的香菇喜获丰收,产销两旺,仅香菇种植产业就带动80户贫困户实现增收脱贫。2017年,在他的带动下,该村扩大了香菇种植规模,预计正常产量能超过10万斤,为更多的村民增加了收入。香菇收入只是白马山村村民收入的一小部分,该村村民的主要收入,来自外出务工的收入和种植业带来的经营性收入。
我市是农业大市,也是劳务输出大市,白马山村村民的收入构成是我市广大农民收入的一个缩影。统计显示,在过去五年,我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达到10651元,五年来累计增长71.4%,年均名义增长13.4%。与此同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3959元,五年累计增长60.6%,年均名义增长9.9%,扣除物价影响因素后实际年均增长8.0%。
据市统计局工作人员黄素云分析,全市居民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分不开,一系列惠民政策措施的及时落实,推动了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黄素云认为,我市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有几个方面。第一个原因是工资性收入的增长。统计显示,五年来,我市城乡居民人均工资收入分别年均递增11.1%和13.3%。
第二个原因是创业环境的改善,经营收入快速增长。五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全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增加了居民经营性收入。到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分别为4432元和5161元,五年内年均增长8.9%和8.4%。
第三个原因是社会保障标准不断提高,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我市连续多年对企业离退休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保障标准进行上调,带动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同时,随着社保覆盖范围的逐步扩大,城乡居民中领取各种社保金的人员日益增多,也进一步推动了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增长。统计显示,2012年至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的人均转移性收入分别累计增长20.2%和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