络上曾疯传这样一件事:某幼儿园老师给小朋友们布置了一项“作业”,即从家里带一些观赏用的植物,如发芽的土豆、山芋等,也可以带比较好养的“肉肉”,放到植物角供小朋友们观察。出乎意料的是,有个小朋友带来了一大块生肉,老师便让这个小朋友手拿生肉坐在一排整齐的多肉植物旁合影,并将照片上传到了家长群,经层层转发后,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是因为我们还不理解儿童,还没有真正做到“以儿童为中心”。

“以儿童为中心”需要重视儿童的思维方式。儿童的心智发育还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其思维方式是形象化、感性、跳跃式的。一个长句,他只能提取自己喜欢的、熟悉的部分,“植物”“多肉”等概念性名词对他而言是陌生的、抽象的。当他听到老师说可以带“多肉”,想到的极有可能就是“肉肉”“好吃的肉肉”“多多的肉肉”。

因此,教师提出的问题、设计的活动、布置的作业等,应站在儿童的视角去审视,多问一问“儿童会怎样理解”“儿童可能会理解成什么”“儿童在理解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哪些困难”。

“以儿童为中心”需要重视儿童的生活。儿童的经验主要来源于其家庭生活,“肉肉”作为一种新兴观赏性绿植,现仍属“小众”,远非大多家庭都有养植,儿童因此缺乏理解问题的生活经验。反而在家庭生活中,大人面对小孩,一般都喜欢用叠词,如把各种水果通称为“果果”,把各种肉制品通称为“肉肉”等。儿童生活经验中的“肉肉”就是猪肉、牛肉、鱼肉等,当老师提出可以带“多肉”时,家中因不养植“多肉”而缺乏此类生活经验的小朋友,自然就会理解成日常吃的“肉”。“以儿童为中心”,就要高度重视儿童的现实生活,以儿童的生活经验作为教育教学的基础,对可能超出儿童生活经验的课程内容进行修改、调整、补充等“二次开发”,以利于儿童的理解与意义建构。

“以儿童为中心”需要关注每个个体的儿童。在“肉肉事件”中,只有“一个幼儿”闹了“笑话”,看似是“个例”,但作为教师,需“促进每一位儿童”的发展,这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以儿童为中心”的具体表现。“儿童、学生、教师”都属于集合概念,其特点是只反映集合体的共同特征,而不反映构成集合体的个体特征,很容易形成“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式的“类”思维,对个体关注不够,忽视个体之间的巨大差异。因此,“以儿童为中心”,还要求我们关注个体的儿童,了解他的家庭背景、个体特征、兴趣爱好等,开展差异性教学,以促进每一个孩子的健康发展。

“以儿童为中心”需要理解、尊重、保护儿童。教育是爱的事业,但前提是对儿童的理解与尊重,只有深入地理解儿童的心理特征及其行为表现,才能想儿童之所想,急儿童之所急,才能真正以儿童视角看问题,爱的教育才有生长的土壤。

在“肉肉”事件中,有谁体会到了这个小朋友的心情?他的烦恼、沮丧、无助;又有谁看到了他为之付出的努力?他牢记老师的“作业”,按时完成了他所理解的“作业”,这足以值得肯定与表扬。也许儿童的行为表现或结果会和我们的期望有所不同,但请相信,他的行为动机是纯真的,而意外的结果,是他幼小的心智所无法驾驭的,我们要做的,就是保护儿童追求成为“更好的自己”的那份纯真。

儿童是一部大书,需要我们蹲下身子,认真研究和学习。(郭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