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杨娟)9月7日下午,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召开,会上研究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列入同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机构有关事宜。

会上听取了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将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列入同级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机构的请示》的情况汇报。会上指出,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政府行政执法保障序列,切实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既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精神的具体实践,也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将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

会上要求,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豫政文〔2017〕107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及机构编制管理、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车改革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按照行政执法机构的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经费、车辆以及相关设备装备标准,支持、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