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 尹月
“我只有这8000元奖学金,我用这钱来替我母亲还债。”近日,在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的女儿小敏对债权人杨某说。而杨某念及小敏的孝义,放弃了剩余1.5万元债权。
原来,2015年3月,小敏的父亲贾某因承包工程需要,向自己的老师杨某借款2.3万元,并出具借条,注明了还款期限。期限届满后,贾某未能偿还借款。2016年3月,一个噩耗传来,贾某因车祸不幸去世。
2016年5月,一张法院应诉通知书突然而至。杨某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小敏的母亲偿还借款。因为借条复印件上,有小敏母亲的确认签字。在法庭上,小敏母亲却对这笔借款矢口否认,也拒绝做文字司法鉴定。这让杨某极为恼火。
小敏母亲改变不了其夫妇借款的事实。同年8月,罗山县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小敏母亲偿还这笔夫妻共同债务。
“这真是太让人气愤了,明明是她签的字却死不承认,我一定要把这笔钱要回来。”杨某对小敏母亲的做法极为失望,坚定了要回这笔欠款的决心。
今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罗山县人民法院向小敏母亲下发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小敏母亲既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罗山县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当得知母亲被拘留后,正在读研究生的小敏立即跟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请求执行局干警帮助联系杨某,要赶回去与杨某协商偿还母亲借款一事。
“杨爷爷,您是我爸的老师,我爸不在了,我也没有多余的钱,只有这8000元奖学金,我想用这钱来替我母亲还债,剩余的钱等我工作了再还您,您看怎么样?”在罗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小敏认真地对杨某说道。
小敏的话戳中了这位老教师内心最柔软的地方,看到小敏这么有诚意,考虑到孩子的父亲已经去世了,杨某动情地说:“你这娃还真有孝心,余款我不要了,你好好读书。”随后,杨某便与小敏达成和解协议,放弃了剩余1.5万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