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秀敏

周末回老家看望母亲,因为赶时间,只好夜间上路。一路上频频遭遇远光灯的照射,苦不堪言。尤其是行至S337线时,对面成群结队的“后八轮”大车氙气大灯刺眼的远光,让我成了“盲人开车”,在距离正前方一横卧在路中央的醉汉不足10米时,亏得副驾驶位的爱人提醒,才紧急刹车,有惊无险,却也骤然惊出了一身冷汗。

众所周知,远光灯会让司机在两车交会时“瞬间致盲”,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有人认为,滥用远光灯对道路安全所造成的危害并不亚于醉驾和超载。

两车交会时,被对面的远光灯照射后,司机恢复到原来的视力大概要2-3秒的时间,而在这短时间里,前面有没有车?周围有没有行人?是不是要转弯?司机因为看不到都无法做出判断,危险往往就这样发生了。

据公安部统计,夜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比白天大1.5倍,60%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在夜间。而夜间30-40%的车祸源于滥用远光灯,且呈不断上升趋势。远光灯是夜间驾驶安全的第一杀手!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使用远、近光灯有着明确规定。可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仍如此普遍。要解决这一难题,需要从驾驶者和执法者两方面着手。对驾驶者来说,要克服法不责众的心理,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别让恶习成“自然”。执法者则要对严格依法办事,对滥用远光灯“亮红灯”,加大对滥用远光灯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让滥用者不敢滥用。

滥用远光灯损人不利己。那些因大开远光灯致死致伤的血淋淋的案例应该足以让我们警醒。文明出行,请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