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诗人袁枚在《黄生借书说》一文中写道“书非借不能读也”。我却偏偏“另类”,只有属于自己的书我才会读得踏实、用心,且百读不厌。朋友每每见我又捧了新书在读总是满脸的不理解,甚至取笑我“你挣的工资是不是都不够你自己买书的啊?”虽说夸张了点,买书却也真是一项不小的开支。

落下这么个奢侈病,其实也是源于一本书。我从小就爱看书,语文课本发到手里,几天我就能从头至尾诵读一遍。那时候农村的小学校,“闲书”仅限于几本老师从城里淘换来的作文周刊和少年报,那些对我来说就像毛毛雨,不过瘾。外婆家有一本破旧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上初中之前已经读了数遍。

初一那年麦秋,舅妈在济南的一个侄女来“度假”,她带来了一本崭新的《平凡的世界》。那本“大”书一下子勾走了我的魂儿,我便央求外婆去借。好在那个城市女孩迷上了农村“金黄的麦田”,根本无暇读书了。我捡了宝贝似的抱着书看,吃饭睡觉恨不得都免了。可是那本书太厚了,正当我为了文中少安兄弟和润叶晓霞的命运唏嘘感叹、陷在故事的跌宕起伏里不能自拔的时候,那女孩回济南了,毫不犹豫地带走了她的书!

我清楚地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绿色的,后来我看过好几遍《平凡的世界》,只是再没有见过那个版本。那个未读完的故事让我魂牵梦绕了好久。从此,喜欢的书,努力攒钱去买。然后放心地读,一遍,两遍,三遍;喜欢的章节插书签做笔记都随了自己的性子。有些习惯却是难改的,买回书来就没日没夜紧着看,好像有人要随时抢走一样。以至于老公经常感慨,几十块钱的东西转眼就没用了!其实他不懂,书,读完是要增值的!

有时也借书,但总觉得借来的书读不踏实。哪怕还书期限很长,往往也是走马观花看一遍就不愿再翻。若是钟爱的,即使借了,早晚还是会买来再重新读。

杂七杂八的书越买越多,越读越厚。但毕竟咱不是藏书的,小时候不吃零食不戴花,大了少买新衣服,也难以跟人相较书橱里的富足。让人不卑不亢的,应该是自在的灵魂和不忘初心的坚持吧。

很喜欢《罗马假日》里的一句话:“要么旅行,要么读书,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如果不能拥有说走就走的洒脱,就让灵魂享受到行路的幸福吧。一桌、一椅,或是一张床、一个台灯,就能够成为暂时的落脚之地;一本书,一支笔,便能让躁动的心灵有处可栖。

心中若有梦想在,穷人也能富读书。唐朝杜荀鹤不也曾“卖掉屋边三亩地,添成窗下一床书”吗。穷,还是富?谁又能说的清呢! (石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