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马依钒)每年的暑期都是房屋租赁市场的旺季,对于有租房需求的市民来说,找到合适的房源已属不易,签合同时更要注意细节,以免不慎入“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昨日,市民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讲述自己租房时遇到的烦心事。原本在外地工作的刘先生想回信阳做生意,就利用暑假时间租房。据介绍,8月3日,刘先生与一名房东协商一致后,签订租房合同,交了租金。对方承诺11月初,等到之前的合同到期后,刘先生就可使用房子。
合同签署后,刘先生觉得租房一事已是十拿九稳,就与妻子两人都辞去了外地的工作,准备回信阳大干一场。谁料半个月后,房东打来电话说房子不租了,并将之前收的租金退了回来。而此前签署的租房合同中,刘先生列出的细则并未提及对方违约等相关事宜。“房子没租到手,我们还把外地的工作给辞了,只能再接着找房子了。”刘先生越想越生气。
目前正值租房高峰期,业内人士提醒,承租方签约前要确认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核对房产证上的个人信息与出租方身份是否一致。若迫不得已承租转租房,则要让其拿出与业主签署的租赁合同,核对其是否具有转租效力等。在未达成协议之前,拒绝因各种理由缴纳定金或押金等,押金收据务必保留。
此外,签订合同要注意写清细节,如标明房屋内设备设施的数量、新旧程度等;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费用应如何缴纳,何时缴纳;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由谁负责维修等。双方务必分清权利义务,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