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旅游局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旅游投诉受理情况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2017年第二季度,我省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共立案受理旅游投诉136件,较去年比减少54件(同比减少28.42%)。从投诉对象看,投诉旅行社39件,占投诉总数的28.68%,同比减少27.77%;投诉景区92件,占投诉总数的67.65%,同比减少30.3%;投诉星级酒店1件,占投诉总数的0.7%;投诉导游1件,占投诉总数的0.7%。136件投诉中,现已结案124件,12件正在办理之中,结案率为91.18%;理赔金额37547.8元;接受游客咨询1570余人次。

第二季度投诉旅行社数量明显下降,39件涉及旅行社的投诉中,出境游投诉总数为5件,国内游34件。服务质量投诉18件,取消行程退团退费投诉7件,游客伤亡投诉6件,购物退货投诉3件,其他投诉5件。

投诉旅行社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降低服务标准、增减旅游项目、地接服务不规范、退团退费清算、航班延误变更等几个方面。其中赴泰国、越南旅游线路的变更和降低服务质量而产生的投诉占比较大。投诉国内游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有:云南、海南、山西、北京、山东、广东、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购物退货投诉问题主要涉及云南、广东等。

第二季度针对景区的92件投诉中,服务质量投诉24件,收费问题投诉17件,服务态度投诉9件,市县旅游年卡投诉7件,持证优惠投诉7件,景区拥堵滞留5件,其他投诉23件。

景区投诉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些景区小交通、停车场、景区内收费项目收取费用不合理;二是部分景区服务质量较低,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景区设施设备还不够完善;四是少数景区节假日应急疏导措施不到位,致使游客在景区滞留或游览时间缩短。

第二季度,省局直接受理立案3件;各市县旅游受理投诉数量按从多到少排序:洛阳市24件,南阳市22件,安阳市13件,开封市12件,平顶山市10件,郑州市9件,焦作市8件,新乡市7件,信阳市5件,濮阳市5件,许昌市4件,济源市4件,驻马店市4件,商丘市2件,三门峡市2件,鹤壁市1件,周口市1件。漯河市无旅游受理投诉。(魏国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