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河南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区”)发展,河南设立“自贸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2017-2019三年中,跨国公司企业总部设在自贸区内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

“两区”是河南建设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抓手,设立这一专项资金,目的是以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方式,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河南还出台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集中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着力支持平台和体系建设发展项目,自贸区在推进国际化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等方面的改革创新项目,跨境电商企业发展项目等。

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办法规定,为鼓励发展总部经济,河南省财政对新设立跨国公司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对新落户的国内500强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和500万元的奖励。

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扶持方面,经认定的跨境电商示范园区,河南省财政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经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暨企业孵化平台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