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按照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指挥部统一安排,6月20日至6月25日,业务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大部分辖区和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市卫生城市建设暨文明城市创建誓师大会和指挥部集体约谈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但问题依然较多。现将6月20日至6月25日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综合记分情况
根据本周期督查记分和奖励记分,综合记分如下:
(一)办事处1.一类办事处
河区五里墩办事处65.5分、平桥区平桥办事处58.5分、河区民权办事处58分、河区湖东办事处56分、南湾管理区南湾办事处52分、河区车站办事处52分、河区老城办事处51分、河区金牛山办事处49分、河区五星办事处46分、羊山新区南京路办事44.5分、平桥区平西办事处37
分、羊山新区羊山办事处36分、羊山新区前进办事处35分、南湾管理区贤山办事处32分。
2.二类办事处
信阳高新区城东办事处88分、河区金牛产业集聚区69.5、平桥区平东办事处51分、平桥区震雷山办事处41分、羊山新区龙飞山办事处32分。
(二)区直单位
河区房管中心46分、河区市政局45分、河区食药监局28分、羊山新区房管局21分、平桥区市政局17分、南湾管理区建委15分、平桥区规建办15分、平桥区食药监局14.5分、南湾管理区执法局14.5分、信阳高新区建设局12分、平桥区政府10分、河区商务局10分、羊山新区规划局10分、河区卫计委8.5分、河区文广新局6分、南湾管理区供销社5分、平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5分、河区总工会5分、羊山新区房管中心5分、平桥区卫计委4分、南湾管理
区卫生办3分、南湾管理区房管局3分、河区林业局3分、河区教体局3分、河区交通局3分、羊山新区卫计委3分、河区卫计委2.5分、平桥区供销社2分。
(三)辖区
河区604.5分、平桥区255分、羊山新区186.5分、南湾管理区124.5分、信阳高新区100分。
(四)牵头责任单位
市市场发展中心70分、市综合执法局68分、市食药监局28.5分、市交通局17分、市房管中心17分、市卫计委(市爱卫办)16分、市公安局16分、市住建局15分、市规划局15分、市国土局14分、市体育局9.5分、市水利局9分、市国资委6分、市文广新局6分、市物流中心5分、市环保局5分、市广播电视台5分、市工商局4分、市教育局3分、信阳日报社3分、市商务局3分。
(五)其他单位
信阳军分区8分、信阳农
业银行5分、市林业局5分、信阳联通公司5分、信阳建设银行5分、市烟草局5分、信阳消防支队5分、市科技局5分、信阳人保控股5分、市老干部局3分。
二、督查台账日报送较好的自查较好、报送及时的辖区和责任单位:河区、平桥区、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信阳高新区、市卫计委(爱卫会)、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市房管中心、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工商局、市物流中心。
对以上督查台账报送较好的18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作为以后奖励的依据。
三、奖惩情况
按照《信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督查奖惩意见》,根据督查记分情况,对有记分的辖区及责任单位由市财政局按每分200元直接划扣或追缴单位经费。
根据本周期督查问题记分和奖励记分汇总情况,对一类办事处记分排名低的前三位南湾管理区贤山办事处、羊山新区前进办事处、羊山新区羊山办事处给予通报表扬,并分别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一类办事处记分排名高的前两位河区五里墩办事处、平桥区平桥办事处、二类办事处记分最高的信阳高新区城东办事处、区直单位记分排名高的前两位河区房管中心、河区市政局、牵头责任单位记分最高的市市场发展中心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入排查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注重日常管理,强化巩固提升。督查组将加大督查力度,跟踪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移交联合督察组予以问责。
信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工作指挥部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