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日前,市交警支队明港勤务大队应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未年检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
3日15时30分,一辆号牌为豫SE***0的小型普通客车因逾期未检验,引起缉查布控系统预警,明港勤务大队执勤民警、辅警及时进行处置,执勤人员在盘查该车时,发现该车驾驶员面红耳赤,车内疑似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乙醇含量为39mg/100ml。
经调查,该驾驶员王某,52岁,持C1D驾驶证,系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平某村人,6月3日中午就餐时饮用了啤酒,事后驾驶自己未年检车辆上路被执勤交警查处。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王某的车辆年检至2017年4月,忘记及时续检,而且其早在2016年3月22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定期检验,才能确保人车一路平安,心存侥幸不可取,拒绝酒驾践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