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张巍)5月16日上午,浉河区法院执行局化解一起因门前核桃树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发生纠纷的邻里又恢复了往日亲近和睦的关系。
家住358厂的杨某和仵某因门前栽种的核桃树引发了纠纷,仵某将杨某打伤,经法院判决,仵某应当赔偿杨某5000余元。判决后,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杨某和仵某同住一个楼,双方均系下岗职工,靠给别人打工生活,且被执行人仵某家中还有80余岁的母亲卧病在床,每个月只靠2000余元的生活费抚养一家五口人。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双方当事人家中对其释法明理,并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邻里关系,仵某对其不当行为悔恨不已。
5月16日上午,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达成和解,杨某不仅得到了执行款,且双方握手言和。双方由邻居变成原被告,又由原被告变成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