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五妹

朋友在微信圈里晒出一幅手写的钢笔字,是徐志摩的《再别康别》,她的字飘逸洒脱,清秀隽永,让人眼前一亮。她说,看看书,写写字,是她最幸福的事。

我又何尝不是?闲暇时,我便拿出书和纸笔,边读书边做读书笔记,也常常在夜晚趴在书桌上记下自己的心情,将那些生命里感动的片断记录在册。

遥忆当年,我还在一所偏僻的学校上学,我的班主任张老师就经常跟我们说,人有三大招牌,一手好字便是其中之一。20多年过去了,老师的声音依然时常在耳边回响,并且声如洪钟:“一个人的字是最重要的招牌,见字如面,字如其人,你们必须练就一手好字。”

我的字,确实就像我的一块招牌,也给了我极大的信心和勇气,为我赢得了不少的赞美。第一次面试,我在众多求职者中脱颖而出,是因为我写的一手好字。

后来又换了一家公司,老板对我格外器重,说我的字漂亮,全公司无人能比。离职时,他曾盛情挽留,说我走了,这个公司连个会写钢笔字的人都没有了。虽然是夸大的说辞,但让我很感动。

后来,电脑开始普及,钢笔字似乎没有那么重要了,我那手漂亮的钢笔字,派得上用场的地方极少。但是,我依然爱着书写的时光,每个晚上,伏在灯下认真书写的时候,是我最心静最快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