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近日,记者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已提交一审,这标志着我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将有法可依。
根据今年年初工作安排,《信阳市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被列入我市今年的年度立法计划。鲇鱼山水库位于商城县城西南5公里处,于1973年建成,设计库容量为7.34亿立方米,最大库容9.16亿立方米,水域面积56.5平方公里,控制流域面积924平方公里。该水库不仅是商城县的主要饮用水水源地,而且即将成为固始县的饮用水水源地,承担着固始、潢川、息县等地的农田用水及主要工业用水重任。近年来,该水库的水质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因此,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十分必要。
目前,《条例(草案)》已具雏形。该条例目前共分5大章,分别为总则、水源水质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其中,“总则”主要对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立法的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各级各部门职责进行了规定;“水源水质保护”主要对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及有关命令性行为和禁止性行为进行了规定;“监督管理”主要对部门职责的履行,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资源调配、水质监管、巡查查处等进行了规定;“法律责任”主要对违法情形的处罚原则和标准进行规定;“附则”对施行时间进行了规定。
如果《条例(草案)》获得批准,以后,保护区内不允许出现养殖场了,禁止垂钓的范围扩大,无序垂钓将被严格管理,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也将禁设排污口。如果违反规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具体的处罚都在国家规定基础上进行了细化。不过,有一项处罚值得关注,那就是在保护区内擅自毁林开荒、破坏植被的,作为处罚,行为人要补种一定数量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