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李亚云)“在我市城区一些十字路口,经常看到有人穿梭在车辆之间散发宣传单。这种行为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连日来,不断有开车的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熙熙攘攘的十字路口等信号灯时,会有人从车窗递进来各种各样的广告宣传单。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和新七大道交叉路口见到,两位中年妇女穿梭在车辆中间,趁着红灯停的间隙,将宣传单插在车门上,开着车窗的,她们索性直接扔进车内。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个别等候的司机在看到车门把手上被塞了广告单后,都会摇下车窗,顺手把广告单扔在马路中央。

“在路口散发宣传单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不仅威胁到发放广告宣传单人员自身的安全,也会影响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这种行为绝不可取!希望有关部门能制止这种在机动车道上乱发广告宣传单的行为。”在采访中,一位胡姓市民说。

“在马路上发放宣传单的行为,涉嫌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在机动车道上散发广告单,对派发人员的自身安全也造成威胁,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的警官杜明东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中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杜明东提醒那些在机动车道上乱“塞”广告单的人士,不要再“钻”法律的空子,爱护环境、维护秩序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不要为了个人的利益,不顾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