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海参、鹿茸、中华烟、南京95至尊烟、天叶烟,茅台酒、剑南春、洋酒、名人字画……这一连串的高档物品,却出现在了一位欠钱不还的“老赖”家中。

4月6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信阳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驾校”)、刘某某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的财务室、办公室等依法搜查。当信阳中院的执行干警在“老赖”刘某某家中搜出上述这些高档物品时,现场人员无不惊讶。

信阳市某公司申请执行刘某某、某驾校借款合同纠纷仲裁裁决一案,信阳仲裁委员会(2016)信仲裁字第039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标的约930万元。

经执行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某驾校和刘某某(某驾校的实际控制人)涉嫌转移财产,规避债务,多次利用案外人张某(某驾校的法定代表人)等所开设的银行账户通过刷卡等方式将所收取的培训费用转入他人个人账户。

在依法电话通知刘某某到场未果后,刘某某的女友苏某表示愿意配合并主动将已在诉讼阶段保全的部分车辆及钥匙交于申请执行人的代表。经过3个小时耐心细致的搜查,执行干警扣押了财务账簿、银行卡、存折等财物若干和财务电脑主机,并发现刘某某涉嫌高消费的疑似高档烟酒、保健品、高档沙发等。

对这些因客观原因无法扣押的物品,执行干警进行了就地封存,并责令苏某妥善保管。苏某出具了保证书。执行干警对依法搜查的物品予以清点、登记,开具扣押物品清单后并妥善装箱密封保存存放于指定地点。整个搜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事项记入执行笔录副卷。下一步对该账目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审计,并视情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