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王长江)3月24日17时32分,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马集中队民警在省道337线25公里处例行检查过往沙车时,发现一辆故意遮挡号牌的大型货车,随即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处理。
经查,徐某某(男,27岁,安徽临泉县人)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皖KMXXX97重型自卸货车,其用白手套将车牌号后两位数字遮挡。此行为严重违反交通规定。在民警对徐某某驾驶证查验时又发现,其驾驶证为C1证,与其准假车型不符。根据以上事实,民警遂对徐某某故意遮挡号牌、准驾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做出罚款200元、记12分,罚款1700元、记12分,合计罚款1900元、记24分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