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日前,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家住浉河区中华胡同的李女士投诉称,她网购了一台架子鼓,收到货后发现不是订购的款式,经与卖家商议做更换处理,并在速递公司办理托运手续,但随后卖家告知她货物已损坏,拒绝换货。李女士与速递公司交涉,他们作出只负责部分赔偿的处理意见。无奈之下李女士投诉到市消协,要求速递公司进行全额赔付。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发现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在速递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对所托运的货物逐一检验、核实无少件、无破损的情况下,现场进行包装封存,办理手续。现在架子鼓损坏是速递公司工作人员不细心所致,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速递公司称:此事中的当事人(速递工作人员)在向公司隐瞒的情况下,私自作出负责200元的赔偿决定,不代表该公司的意见,公司同时表示将及时调查情况,如属实会向消费者作出合理的赔偿。

调解中,市消协工作人员指出速递公司在内部管理中疏忽了对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的培训,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市消协根据《消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调处意见:速递公司负责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速递公司按货物网购原价赔偿消费者;速递公司返还消费者的货物投递托运费35元。

网购渠道越来越丰富,消费者关心的却逐渐转向电商行业是否发货慢、退换货难、是否涉及虚假销售和虚假宣传等方面,如若市民在网购过程中出现了这些问题,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