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众所周知,驾驶公交车需要A1型的驾驶证,但A1驾驶证作为我国最高级别的驾驶证,申领条件极为严格苛刻,可谓是一证难求。近期,明港一名14年驾龄的“老司机”置法律于不顾,“大胆”铤而走险,两次分别持A2和B1B2型驾驶证驾驶43座公交车被交警查处,因准驾不符两次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降低驾驶证等级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交通违法当事人姬某某,男,原持A2驾驶证,证号:41282119680429XXXX,2003年1月初次领证,是一名有着14年驾龄的老司机,也是豫SB28XX公交车的实际车辆所有人。2015年4月22日,姬某某持A2证驾驶豫SB28XX号43座公交车,被明港勤务大队巡逻民警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将其A2证降级为B1B2证,接受处罚后姬某某正在增驾的A1驾驶证的考试也化为泡影,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愧疚和自责,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而2017年春运期间,姬某某未能为豫SB28XX的公交车聘请到合适的驾驶员,心想在春节期间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的,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自己驾驶。正当为自己的“英明”伎俩窃喜时,不幸来得太突然。2月9日,姬某某持B1B2证驾驶豫SB28XX载客运输过程中,行驶至107国道明毛铁路附近再次被执勤交警查处,并再次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记12分,降低驾驶证等级的行政处罚,姬某某也为自己的“一时聪明”再次违法而后悔莫及。

交警部门提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驾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赔;同时,不同的车型,在车辆长度、操作方法上,有很大不同。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型,缺乏该车型的系统训练,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继而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