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为进一步提高农村“鳏寡孤独痴残”六类兜底对象的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帮助他们及早脱贫,日前,市政府正式下发文件,明确提出提高他们的补助水平。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六类兜底对象基本生活救助水平具体提高标准为:在享受农村低保A类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其低保金每人每月再提高100元,保证其年经济收入达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线,率先实现政策性脱贫。同时,建立农村低保补助水平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兜底对象补助水平与农村低保标准同步增长。
规定同时提出,要健全完善农村低保资金保障机制。各地要按照兜底工作需要将低保缺口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兜底对象低保金提高部分由市、县(区)两级按照2:8比例分担解决,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同时,各地要将提高兜底对象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工作纳入政府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各级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定期组织督查考评;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发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