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韩蕾)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从1月17日起,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对于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当事人法院将强制执行,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其出行、投资、买房等消费将受到惩戒。
而根据省公安厅统一安排部署,我市也于近期开展了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所以,有多次违法交通行为的小伙伴,赶紧去处理吧,不然成了“老赖”,交警和法院会一起找你“算账”了。
在这次道路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中,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6 个月)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缴纳罚款的,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3条、54条、55条规定,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将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对于拒不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者或将为“老赖”,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于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
对已开具处罚决定书的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6个月以内的,被处罚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罚,逾期6个月的转入催告程序,申请法院强行执行。
对机动车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5次以上,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上路巡查、缉查布控、事故处理和办理车驾管业务等措施予以重点查控,依法要求当事人将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对机动车未处理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20次以上,对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采取传唤、询问、调查等措施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缴纳罚款的,可以明确告知被处罚人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针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对被交管部门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已经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 3%加处罚款。
看了上述内容广大司机朋友是不是很想赶紧查看一下自己的车辆是否有违章记录呢?当查询到您的爱车有违章时,请及时处理,切勿积压,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