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王萌萌)自12月1起,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违反规定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有多位市民因违反“禁放令”被追责。然而,12月14日,又一位市民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拘留。

12月14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特殊警务支队民警巡查至平桥区平西路西区菜市场浏阳花炮店时,发现这家店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过期三个多月的情况下,仍然在店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并有混放现象,存在严重消防隐患。随后,办案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将店主肖某口头传唤至市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最终,这位店主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供认不讳,公安部门依法对店主做出行政拘留五日决定并收缴其存放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