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见习记者 李 倩)昨日,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2017年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申办工作已经开始了。我市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且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即可到户籍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

市卫计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凡是在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现已年满60周岁(夫妻二人若有一人年满60周岁即可申办),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条件之外,还需要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和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市民即可进行申办。

同时,市民需在2017年1月15日之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近照四张,以及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原无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的由现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到户籍所在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据了解,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标准参照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执行。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