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韩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有人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不仅喝酒开车,而且在被交警发现时,却让朋友“顶包”,结果两人都受到了处罚。近日,市交警支队平桥勤务大队就侦破了一起醉驾“顶包”案。
9月30日15时50分,在平桥区牌坊社区路张家院门前,有两辆汽车驾驶员因行车发生纠纷,后发展成相互漫骂、进而可能相互殴打的情况,而且一方当事人举报另一方存在饮酒驾车的情形。接到报警后,平桥勤务大队民警任中、周海迅速赶到事发地,被举报人已经被朋友带离现场,只留下一辆汽车。
经调查核实,驾驶员胡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与驾驶员张某,驾驶小型汽车,因路窄无法同时通行两辆车,谁也不让谁而发生纠纷,后张某举报胡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血醇检验,胡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215.69mg/100ml,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10月8日被刑事拘留。
在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胡某与其朋友郑某在第一次接受询问时,故意提供虚假证言、虚假口供,干扰公安机关破案,郑某明知胡某醉酒驾驶,出于哥们义气,心存侥幸,极力包庇胡某。
10月1日11时至18时,在公安机关已查明基本案情的情况下,并对郑某再次讲明了法律规定和该案的利害关系,希望郑某认清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但郑某一直顽固不化,一口咬定是其驾驶的车辆,不是胡某驾驶的。直到19时,在一系列铁的证据面前,郑某才承认自己做了假口供。根据其故意“顶包”,提供虚假口供的事实,已经涉嫌包庇罪,于10月8日被立案侦查,10月10被取保候审。
在此,需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坚决不要驾车,一旦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不要心存侥幸,逃避处罚,同时更不要找人“顶包”,否则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