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沪港通正式开通之后,深港通也取得重大进展。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深港通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国务院已批准《深港通实施方案》。当天,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在北京签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联合公告》,批准深交所、香港联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建立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此举标志着深港通实施准备工作正式启动。从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方案正式实施,需要4个月左右准备时间。  

联合公告指出,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深港通每日额度与沪港通现行标准一致,即深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运营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沪港通总额度取消,于此公告之日起即时生效。此外,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暂不变。深港通开通后,内地与香港之间的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将包括沪股通、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深股通、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四个部分。

联合公告也明确了相关投资标的,深股通的股票范围是市值6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份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份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就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交易所买卖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的投资标的达成共识,待深港通运行一段时间,相关条件具备后推出实施。(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