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乔新江为受表彰的民警颁奖 本报记者 郝 光 摄

信阳消息(记者 胡瑜珊)6月30日下午,追授李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暨全市公安机关2016年上半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百花之声召开。市委书记乔新江出席会议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李勇同志和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为榜样,在履行使命上作出新贡献,在保驾护航上展现新作为,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信阳决胜全面小康、加快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司廷俊宣读了公安部《关于追授李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的命令》,并为李勇同志家属颁发“二级英模”奖章、证书。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詹玉峰,市政府副市长谢天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新中,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洪杰主持。

李勇同志199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浉河勤务大队火车站中队中队长,三级警督。2014年12月20日,李勇同志因连续多日超负荷工作,过度劳累诱发心脏疾病,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1岁。李勇同志长期奋战在公安交警第一线,无论工作环境多么恶劣,不管执勤任务多么艰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做到坚持坚守,用忠诚、担当、干净,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觉悟、实干作风、为民情怀和清廉本色,用实际行动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2016年3月17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李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乔新江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为捍卫党和人民利益而英勇牺牲的李勇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部队官兵,并通过他们向全体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

就推动信阳公安工作实现新发展,乔新江强调,要学习先进典型,在履行使命上作出新贡献。要围绕中心大局,在保驾护航上展现新作为。要狠抓正风肃纪,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强化保障上取得新成效。

会上,谢天学宣读了《中共信阳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向李勇同志学习的决定》。会议还对2016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前,乔新江、李水、司廷俊、詹玉峰、谢天学、张新中、郭国谦等会见了李勇同志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