窄得容不下两脚并行的山路上,他背着药品、干粮和案卷,紧贴岩壁,一步一步向办案地前行……这是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检察官江德华的生活中最常见的画面。

30余年的检察工作生涯中,江德华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和满腔热情,办理的近700件审查批捕案件,件件“无错案、无超时、无违法违纪”。在办案之余,精通独龙族、怒族、傈僳族和藏族四种少数民族语言的他,还承担翻译和法制宣传员的角色。2015年11月,江德华荣登“中国好人榜”。

“在这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如果不将法律和地域特色结合起来,工作就很难开展。”贡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嘉堂介绍,“很多时候,本来是难以化解的复杂矛盾,但只要江德华出现,再复杂的矛盾很快就能化解。群众太信服他了。”

“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因检察官的疏忽导致冤假错案发生,那么,司法公正就要大打折扣。”江德华认为,检察官除了做好相关的检察工作外,更要成为乡村法制建设的“助推器”。而具体落实在他所从事的侦查监督工作上,就是要做到“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老江我接触得比较多,他工作兢兢业业,办案细节钻研到位,像老黄牛一样,只奉献不索求。”怒江州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玉珍提起江德华,立刻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