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启山

喝酒的历史由来已久,现在的人对于喝酒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人把它称作酒文化,有人觉得它就是胡糟蹋,一瓶酒成百上千,哪值这个价呀!酒风盛行,富了国家,赚了商家,这倒是真的。不管咋说,人们的生活还是少不了它,要不,咋会有“无酒不成席”的说法呢!

暂不去讨论喝酒的好处,也不去研究喝酒的坏处,但酒也自有其诸多神奇之处。不正之风盛行之时,送瓶好酒,喝顿小酒,那件小事就由“研究”变成了“烟酒”的暗示了。于是门槛迈过了,问题解决了,事情圆满了。当然,这还要看人家的胃口、张嘴的程度、事情的难度。因人因事不同,酒的功效也就有所区别。后来听说随着“市场”的提升,托人办事的“酒力”远远下降了。

要说喝酒一点乐趣没有,那也有失公道。无论是家庭聚会,还是宴请宾朋,席间有酒那可热闹多了。打不完的酒“官司”,乐不完的“嘻嘻哈哈”。只是流行于上世纪物质匮乏、缺吃少喝年代那种猜拳行令的场面不多了,如今的酒场上很少能听到那“五魁首啊六六六啊”的吆五喝六了。说真的,回想起那个特殊年代的喝酒乐趣,还就体现在双方比划的反复较量中,面红耳赤,喊声震天,输了不服,再来一个!

饮酒不醉最为高。其实,我的感觉喝酒的最高境界要数微醺的状态了。似醉非醉,清醒中夹着朦胧,不头重脚轻又有点小晕,舒坦。记得年轻时,晚上酒后一旦进入这样的状态,那就很容易文思泉涌了。灵感来了,就想写东西,床头披衣而坐,拿来纸笔,一篇美文一气呵成。第二天寄出去,不久报刊就公开发表了。酒在那种情形下,可也算是既活跃了大脑又激扬了文字。

男人们都知道,只要你能喝点酒,几乎没有不醉过的。说实话,俺醉的次数都记不清了,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俗语说,喝了一辈酒丢了一辈丑,吸了一辈烟烧了一辈手。酒喝多了,洋相百出。就说俺吧,喝多了不冷静和人动过手,喝多了不小心碰过头。一次晚上喝多了,走着走着酒劲上来了,坐在路边睡着了,路人叫来了“120”。“120”到了,我醒了,害得人家白跑了一趟。我的一位老兄,也是曾经的同事,平时老实的很,言语不多,没喝酒石磙都压不出屁,喝多了就像变了个人,爱打电话,东打西打,左打又打,还不让对方挂。这样的情况有一段时间在我身上也出现过,酒喝多了就有倾述的欲望。记得有一次,喝了酒刚从酒店出来,拿着手机就拨通了一位县领导的电话,直到自己的手机里传来“对不起,你的手机已停机!”,知道了吧,一直打到欠费。好在我酒醒后,采取了亡羊补牢的果断措施,直接把那位领导的号码删除了,生怕下次喝多了又去骚扰人家。

你可千万不要以为俺是酒鬼或酒疯子之类的人,没有酒瘾更没有酒精依赖。要说喝酒有很多时候也是一种无奈,就是那种被动的喝酒。说到底就是陪着那些看上去陌生却又有点身价的人,没有那种喝酒之间的互动和自然交流,只有生硬的唯唯诺诺点头哈腰。这种喝酒是强装欢笑里透着趋炎附势和讨好卖乖,先前说过的那点乐趣在这里就成了负担和苦不堪言。更多喝酒的人是养成了一种习惯,喝多了实在是难以把控的。你请别人,自己要带头喝,起引领示范作用;别人请你,表示的是心意,盛情难却,难敌美意。我要说,这种习惯不能用“已成自然”来开脱,酒还是不要多喝。酒桌上,不要被会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的巧舌所蛊惑。时代变了,本文开始所讲的喝酒办事的调侃已不再灵验,喝多了误事这才叫金玉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