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罗浩)齐某是个生意人,因不想偿还生意伙伴钱某的货款便撕毁了欠条,被钱某起诉到了法院。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齐某偿还原告钱某货款人民币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11月19日期间,被告齐某先后多次从原告处购买煤用于其保温建材厂的生产,共计欠下购煤款208600元,并分别出具5张欠条。上述欠据出具后至2013年8月,期间被告齐某亦先后多次从原告处购买煤。2014年2月15日,双方约定下午13时左右见面。双方见面后,被告齐某当场交给原告一张面额为10万元的汇票及8600元现金。后被告齐某当场将其向原告出具的欠条悉数撕毁,双方就齐某是否已足额偿还欠款发生争执。争执发生后,被告齐某驾车离去,原告钱某当即电话报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提供的相关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已达到了相应的民事证明标准,能够证明其诉求,依法判决被告齐某偿还原告钱某货款人民币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潜逃外地终被抓获
信阳消息(杨益)近日,罗山警方在“打击非法集资利剑行动”中,经侦大队根据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逮捕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
2015年9月,大队依法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河南君之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后,杨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罗山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该公司法人代表李某(男,41岁,户籍地郑州市金水区)一直在逃。2016年4月28日,大队侦查员获悉李某在郑州市的线索后,火速赶赴郑州市,成功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后,侦查员及时补查、搜集相关证据,在法定时限内迅速完成提请前各项准备工作。6月1日,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