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日部署,今年6月1号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今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

国家发改委表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结果。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外公布查处案件,充分利用12358价格监管平台,鼓励社会共同参与规范药品价格行为。

国家发改委要求,广泛召开药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要重点进行提醒告诫,要求相关企业、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切实维护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保持合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