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国务院、河南省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与责任,对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作出全面部署。2015年11月3日和12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级人民政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由粮食部门承担考核日常工作。
为加快构建我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根据国务院、河南省政府意见精神,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于2015年11月10日出台了《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信政[2015]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今年3月3日出台了《信阳市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我市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日前,市粮食局局长李林军就《实施意见》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我市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 “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已手上”“把保障粮食供应能力牢靠地建立在自己身上”的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在考察国家粮食局时强调“粮食是安天下之本,要守住管好天下粮仓”。要求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来抓,强调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
2014以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加快构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维护粮食安全的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市是产粮大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公布后,市政府安排由市粮食局牵头组织起草我市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征求和吸纳了多个有关部门的修改意见,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各县(区)实施。
问:“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机制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各县(区)政府必须切实承担保障本地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各县(区)县(区)长是维护区域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核内容包括: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生产力、保护种粮积极性、增强地方粮食储备能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质量安全、落实保障措施6个方面。考核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粮食局、农业局会同市编办、发改委等共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组织。市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承担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一年度考核上一年度工作。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县(区)政府给予表扬,市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政策上优先予以考虑。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县(区)政府,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同时抄送市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对因不履行职责、存在重大工作失误等对粮食市场及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我国粮食生产持续增产,实现“十二连增”,为什么《实施意见》对粮食安全强调得更加具体,要求更加严格?
答: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粮食安全是个政治问题。虽然当前粮食存在高产量、高价格、高库存“三高”的情况,但一方面,随着人口的增长,粮食刚性需求不断增长,且供需依然处于紧平衡状态;另一方面,受粮食国内外市场价格倒挂、自然灾害频发、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大、生产成本不断攀升等因素制约,粮食增产的潜力有限,减产的风险在加大。对此,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明确指出,粮食一时多一点、少一点是技术性问题,但粮食安全是战略性问题,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有丝毫的大意和动摇。我市是全国三十多个粮食产量超百亿斤地市之一,也是人口大市和粮食消费大市,必须在确保本市口粮安全的前提下,担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当前,我市粮食生产和流通基础依然薄弱,因此,需要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充分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毫不动摇。
问:如何执行好粮食收购政策,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保护好农民种粮积极性?
答:抓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好农民种粮利益和种粮积极性,是确保粮食安全的基础环节。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要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抓好粮食收购工作。二是粮食、中储粮、农发行等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托市收购“四个共同”的要求,共同组织好粮食收购工作。三是针对我市近两年来仓容特别紧张、极有可能出现农民“卖粮难”的实际,各级各部门要上下齐心协力,及早做好预案、预警、预控,提前做好备仓等各项准备工作,对仓容不足的地方由县级政府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政策性粮食收储,并合理设立粮食收购网点,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卖粮需求。同时,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拓宽农民售粮渠道,防止出现各种形式的“卖粮难”。四要继续开展粮食收购秩序专项治理活动,加大治理整顿力度,加大对各类收购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粮食收购秩序,改进为农服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和种粮积极性。五是积极做好与新闻媒体等沟通协调,及时宣传我市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新举措、新办法,努力为我市粮食收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问:粮食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手段,我们应该如何落实和管好地方粮食储备?
答:建立粮食储备制度是世界各国保障粮食安全的通用做法。对此,我们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各地“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和省、市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充实地方粮食储备。一是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粮食局等四部门的文件要求,确保今年9月底前完成省分配我市的4050万公斤新增地方储备建立到位。二是依据中央和省储备粮费用标准和要求,将地方粮食储备利息、费用补贴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并逐步建立地方储备费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要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保证储备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良好、调用高效。四要创新粮食储备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级粮食储备新机制。通过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手段,建立本级政府掌控的社会粮食周转储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实行成品储备与加工企业、军粮供应企业、“放心粮油”店等周转库存结合机制。严格执行粮食经营、加工企业最低最高库存制度,鼓励企业保持合理商品库存。五要全面提升地方储备粮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粮食仓储、粮情等信息共享、实时监控能力,县级粮食储备品种、数量和布局等信息要定期报送市有关部门。
问:目前,全市粮食库存量再创新高,如何确保储存的政策性粮食安全?
答:目前农户储粮大幅减少、加工企业粮食存量低,收储企业粮食库存量高,全市储存的各类政策性粮食达93亿斤,创历史新高。其中95%以上为中央事权的粮食,这些粮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确保这库存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异常重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思想上要牢固树立打好安全储粮持久战的意识。针对目前库存爆满、仓容条件差、技术力量弱、储粮隐患多的现状,各县(区)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正视问题、防范风险、长期警戒、常抓不懈。二是机制上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国家粮食局“监管创新年”行动部署,履行监管督导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收储执行主体、每个承储企业负责人,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三是行动上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督导检查粮食收储企业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主体责任。在开展“三查三保”活动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重点部位巡查力度,加强与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大力推广绿色储粮和安全储粮新设施、新技术,加大粮情检查频率,及时处置隐患,确保储粮安全。
问: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如何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市场稳定?
答:一是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完善粮食调控机制,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保障市场有效供给。二是要健全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2017年年底前各县(区)要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确保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三是要加强粮食监测预警。健全粮食生产、流通、加工和消费调查统计体系,完善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制度,支持粮食调查统计、市场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四是要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建立粮食经营企业失信名单制度,建立粮食市场监管协调机制,做好属地内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等事权粮食库存检查、政策性粮食出入库监管及涉粮案件查办工作。五是要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巩固与销区及其他用粮地区建立的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
问: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如何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粮食产业发展?
答:推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粮食产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当前,粮食收储体制即将发生根本性变革,粮食产业发展必须而且将面临艰难的转型变革。我们应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危机感,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转变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方式,实现从吃政策饭向吃市场饭的转变。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经营体制改革,改变过去靠国家政策“收原粮、管原粮、卖原粮”的经营模式,重点谋划托市收购政策取消后企业如何生存、发展,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市场化经营。要积极学习推广“仁和经验”,发挥“粮食银行”等经营新业态的创新引导作用,培育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努力实现由吃政策饭向吃市场饭的转变。
二是结合农业供给侧改革,努力实现生产和流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借鉴罗山、淮滨做法,推进“粮食产销协作”,组织引导稻米、小麦加工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种植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实现优质粮食品种区域化、规模化种植,不断提升信阳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集中推向市场,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和企业经济效益,实现合作双赢。
三是大力发展主食产业化和粮油加工工程,努力实现富民富企。主食产业化和粮油深加工工程不仅是一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粮食产业发展水平的富民强市工程。李克强总理指出:“主产区调出粮食是贡献,调出肉蛋奶、调出加工食品,同样也是贡献。”我市从2012年开展实施这项工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绩。粮油加工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14.2%。淮滨县弱筋小麦主食产业、息县生态主食厨房唱响中原,潢川被授予中国糯米之乡。全市涉粮加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16家,占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75家的31%。下一步,要重点抓好息县息州生态示范园、商城山信食品工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带动,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主食产品。继续落实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继续通过多种媒体营造发展氛围,不断提高信阳粮油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是扎实推进“放心粮油”工程,确保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的要求,着力抓好“放心粮油示范店”建设,发挥仁和公司和浉河、平桥军供站的示范作用,加快推进“放心粮油”体系建设,提升信阳粮油品牌。筹划建立信阳“放心粮油”二维码平台,引导20家以上龙头企业加入二维码平台,通过2年~3年的努力,逐步实现“粮油源头可追溯、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有效提升我市粮油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五是推动科技创新,强化技术支撑。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扶持粮食龙头企业建设科技研发中心,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产业联盟,搭建创新平台,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开展现代粮仓科技应用示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开展“互联网+营销”,培育粮食流通新型业态。
问: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中,如何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促使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
答: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粮食企业完善产权制度推进战略重组的意见》(信政〔2013〕35号)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抓紧制定完善改革方案及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二是明确改革重点。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明晰产权关系,重组整合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资源。以县为单位,整合组建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集团,主要承担政策性收购、粮食储备、政府调控任务,开展市场化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逐步实现“一县一企、一企多点”。以骨干企业为主体,推进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性质的战略重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市场化,真正建立起我市现代粮食产业体系。探索组建信阳粮食集团,引领全市粮食企业发展。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不搞一刀切。同时,抓好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王 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