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长喜

维护信访稳定,一直都是一个老大难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各地政府部门一直都在进行着积极的探索和研究。而罗山县在此过程中探索出了“3+2”协调联动机制这个科学的方法,使当地整个信访局面不断向好发展。

建立机制 破解稳定难题

“群众上访,说明他们有问题要解决。我们要帮助群众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在谈到“3+2”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背景的时候,罗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芳军这样说。

什么是“3+2”呢?“‘3’,即县委维稳办、信访、公安三部门。其中维稳办为牵头单位,信访、公安部门参与,组建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综合调度、协调处理信访稳定突出问题;‘2’,即办理责任单位和稳控责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稳控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信访事项办理责任单位,将办理责任和稳控责任分开,从根本上解决推诿扯皮的问题。”罗山县信访局局长汪学新介绍说。

汪学新说,“3+2”机制之前,罗山县非正常上访、集体越级上访、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缠访闹访等信访问题突出,信访案件办理责任单位和稳控责任单位之间推诿扯皮现象突出,在实际工作中时常出现交办难,监管难以及问责难的问题,导致维护稳定工作效率低,部门关系紧张,时常因此延误解决矛盾问题的有利时机,甚至导致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为改变这一状况,2015年7月,罗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芳军牵头,建立一个协调联动处置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一个统一指挥、各方配合、运转协调、灵活高效的工作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于是,一份《关于建立“3+2”协调联动机制处置信访稳定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草稿出台了。2015年8月,经罗山县委、县政府同意,“3+2”协调联动机制在全县实施。

明确责任 维护信访稳定

“3+2”协调联动机制明确了5个部门的责任。县委维稳办负责指挥、调度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极端信访事件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县委群工部负责在突发、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接访、引导和劝返信访人,通知稳控责任单位到现场做劝返、稳控工作,通知办理责任单位到指定地点接待信访群众,向办理责任单位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其积极履行职责,推动问题解决;县公安局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收集、固定、移送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证据,警告、训诫、强制带离和依法打击违法信访人和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稳控责任单位,也就是信访人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负责接返、稳控工作;办理责任单位负责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事项,当事人仍不息诉罢访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导入终结程序并依法终结。现场处置需要县处级领导到场的,由县委群工部(县信访局)提出建议,县委、县政府“两办”负责协调。

机制明确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违法上访人员,也要严格追责。据统计,“3+2”工作机制实施以来,先后对15个单位挂牌督办、通报批评、责令违纪单位写出深刻检查,并对8名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8名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进行了约谈,从而保证了“3+2”工作机制及时、有序、快速、高效运转。

初见成效 信访大幅下降

自“3+2”协调联动机制实施以来,罗山县全县信访总量下降15.3%、来县信访量下降23.6%、去市以上越级访量下降17、1%、赴京非访量下降69.4%,这是自“3+2”工作机制实施以来,罗山县信访形势的变化。

李芳军说,数字的表现只是结果,“3+2”机制带来的转变才是更主要的。全县各级各单位维护稳定的思想观念转变了,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埋头苦干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办理责任单位和稳控责任单位主动沟通、通力合作的多了,相互埋怨指责等推诿扯皮的少了。工作方法明显转变。全县各级各单位更加注重标本兼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该干的事’的工作理念已深深根植于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能够具体抓,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做到有苗头就立即解决、有情绪就及时疏导、有矛盾就积极化解、有缺失就及时弥补的认知已成为常态。信访突出问题多发频发的趋势得到了转变,信访突出问题的数量、上行次数大幅减少,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实现了根本转变。

为确保“3+2”机制正常有效运行,罗山县2015年7月率先成立了规范信访秩序执法大队,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赴京、省、市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和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自执法大队开展工作以来,先后对赴京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冲击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违法人员实施依法处置,共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30人,实施依法训诫8人。起到了“处理少数人,教育一批人”的良好社会效果,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工作秩序、生产程序和生活秩序,尤其是围堵机关大门、抬尸闹丧的现象已不再出现,县行政中心乃至全县信访秩序实现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