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着急”车道 高速公路上行车别任性

着急赶路、停车补觉、摆桌野餐、给孩子换纸尿裤……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的理由五花八门,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并非“着急”车道,是不允许随便占用的。违规占用应急车道,威胁的是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紧急情况下可用

应急车道,顾名思义是为应急而设,供遭遇紧急情况的车辆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使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只有遇到以下情况,驾驶人才能用应急车道:在车辆发生突发故障无法正常行驶时,如汽车发动机故障灯报警、车辆潜在故障等;车内乘客突发疾病时。

但由于相关法规未对允许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进行明确,一些人便将自己遇到的情况“升级”为紧急情况,擅自占用应急车道。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交警认同的紧急情况包括车轮爆胎、车辆制动失灵或转向失控、行车遭遇事故或发生火灾、爆炸等。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