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峰 黄涛
淮滨县人民法院的阅览室里,摆放着这样的一张照片——一个衣着简朴的中年男子,在烈日炎炎下,骑着摩托车,奔波在去往田间的小路上。据说,这是淮滨法院留下来的传家宝,每一个新来的法官,都会来听听它背后的故事。
图片的“主人”名叫王全林,是淮滨法院的一名退休法官,如今已年近70岁,有过近40年的法官工作经验。照片记录了他在基层法庭巡回办案的情景。这样一张朴实的照片,生动的反映了老一辈法官的坚守。
王全林法官办案时最注重实地走访调查,经常骑几十里的摩托车、自行车去各乡村,走访当事人。“1987年以前,我们审案主要靠国家政策,那时群众往往会因为一些小事起纠纷,但只要说到社会主义建设,还是能够服从大局的。对于一些调解不了的,我们就开庭审理,就地办案。那时条件简陋,我搬把椅子坐中间,先坐和事佬,不成再做包青天。”王全林经常这样描述他的经历。日子久了,为老百姓解决问题的次数多了,王全林也跟不少村子的村民都熟悉了起来,每次他下乡办案,村民们都争着邀请他到家里坐一坐,聊一聊。提到这一点,王全林经常说,“人民是淳朴的,你帮了他一点,他会记你一辈子”。
王全林曾经办过这样一起离婚案案件,女方控诉男方对她和孩子不好,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他走访了当时村里的群众,得知男方平时很老实,对女方和孩子也很好。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原则做起了调解人,来回为双方传话,以孩子为中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最终让两人重归于好。
“法律是无情的,但法官可以有情。假如两个兄弟打官司,哥哥借给了弟弟五百元钱,弟弟已经还了四百了,但剩余一百没还,就因为这就告上了法庭,法庭就案办案直接判给了弟弟还给哥哥一百元,这一百元要是拿到手,这两兄弟的情谊就没了。法官可以试着做调解,比如劝说这当哥哥的就当救济一下弟弟,再写个调解文书,这事就过去了,两兄弟的情分没准还能保留。可机械的、教条化的适用法律是保留不了这些东西的。我们既要尊崇规则之治,也要注重解决纠纷的效果。”王全林这样理解他心中的法律。
如今,越来越多的青年法官走上了工作岗位,相比于老一辈的法官,他们更愿意去借助新技术手段处理手头的工作。王全林不否认技术带来的便利,但他更愿意骑着摩托车、自行车,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真心带给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