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大外科副主任刘璠提交建议,增设婚姻缓冲期,完善离婚登记制度。

刘璠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条例,给予当事人一定期限的缓冲期,理智、冷静地考虑其行为后果,以免意气用事。同时,缓冲期也是民政机关的审查期,对有其他企图的特殊情况进行必要的实质审查。“建议婚姻登记条例中行政程序离婚‘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修改为‘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3个月缓冲期和审查期满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从制度上减少政策性离婚和冲动性离婚。”(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