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氛围还未消散,关于信用卡滞纳金的老话题又再次走入人们视线。目前,大部分银行都给信用卡设定了滞纳金,最低10元起步和全额罚息的遭遇,不少信用卡用户都曾亲身经历。即使只消费不到1元钱,只要逾期还款,起码要缴纳10元钱的滞纳金,这个银行普遍通用的规则屡屡被用户认为“不合理”。
信用卡透支欠款未及时偿还,就要被征收滞纳金,这本是银行惯例,然而成都某法院近期却在一例涉及信用卡的案件中判银行败诉。
被告沙某某的信用卡透支本金375079.3元未及时偿还,原告中国银行某支行据此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归还上述欠款,及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并按照375079.3元未偿还部分的5%,每月支付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法院第一次引用宪法论证,并否决了信用卡滞纳金的合法性。一时间,信用卡滞纳金再次被推向了争议的风口。
信用卡在规定的额度内透支消费,然后按时还款,就不会产生利息。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银行ATM机不能识别零钱等原因导致信用卡未能及时还款而产生高额利息和滞纳金的情况经常发生。而各家银行划定的透支利息和滞纳金的收取标准不同,更是使得滞纳金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根据记者统计的一份数据,大多数银行都设置了一个最低10元的征收下限。这意味着,根据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即使你欠1块钱,都要被银行征收滞纳金10元“起步价”。
对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表示,信用卡逾期产生的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只是危害之一,更重要的是就此影响到个人的征信信用,未来会影响到个人贷款甚至出境等多项事务。
此前,人们对于银行信用卡滞纳金的讨伐早就车载斗量,在有法院裁定信用卡滞纳金不合法之后,不少人表示支持法院,并且希望将该判决模式推广。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修改滞纳金条款的一个难点在于,现存的商业银行法都还没有得到修正,专门出台与信用卡有关的法律显得非常困难,因此,饱受诟病的滞纳金还会再继续沿用一段时间。(据《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