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决定对我中心下属市建公司四里棚家属院棚户区进行改造。现向社会招商委托改造单位。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坐落工区路和申城大道之间拱桥路,拥有原市建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总面积约6500m2(实际用地以规划部门批示为准),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本项目目前有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五层旧楼两栋,总建筑面积约5700m2。住有原市建公司职工95户。

二、项目经营模式

(一)由我中心全权委托招商中标单位开发建设。受托改造单位负责拆迁安置、项目建设手续申报、项目施工和除安置房以外的房屋销售。

(二)项目的投资和经营利润由受委托单位负责筹集和获得,自负盈亏,收益和风险自行担负。

三、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单位(不对自然人)必须是房屋开发资质四级及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报名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2.公司近三年业绩材料及资金状况说明。3.在过去的开发项目中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说明。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2月29日17时30分前。

(二)报名地点:东方红大道51号原市建办公楼二楼,市建清算组办公室(联系人:付纯征 电话:13939702055)。

(三)报名及项目其他事宜,请到市建公司清算组详细咨询。

五、确认受托方(开发商)办法

(一)浉河区房管中心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即浉河区房管中心四里棚棚改项目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后项目领导小组决定受托代建单位。

(二)领导小组与受托单位签订正式委托改造协议。

浉河区房管中心四里棚棚改项目领导小组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