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教育法明确,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对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答案的;携带或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抄袭他人答案的;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的考生可终止考试、取消考试成绩、停止参加考试1至3年。 (据新华网)

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设立“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获得者将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据新华网)

反家暴法明年3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表决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与二审稿相比,最终通过的法律再次增加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同时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 (据新华网)

“全面两孩”明年1月1日施行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计生法于明年1月1日实施,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区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