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临床所使用的血液本身是不收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患者临床用血所交纳的只是用于血液的采集、分离、检验、储存、运输的成本费用。血液从采集到临床使用的各个环节,对技术条件的要求非常高。为了防止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疾病经采供血途径传播,保证血液质量和用血安全,满足临床用血需求,血站需要不断地购买、更新和使用大批先进的设备、仪器、试剂和一次性耗材,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其所需要的资金投入主要依靠用血者所支付的用血费来承担。如果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临床用血,其用血费还可以到采血的血站按政策规定给予报销,而这方面的支出也要依靠用血费来承担。(石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