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有关房屋消费维权的新闻一直时有发生。除了质量问题外,逾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占相当大比重,购房多年却拿不到产权证的业主也不在少数。面对房产证迟迟无法办理的情况,业主该如何维权?

好不容易花钱买了套商品房,但是过了合同约定日期业主还是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这往往意味着业主买卖房屋将受到诸多制约。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逾期办证的原因是复杂的,从目前来看,购房者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至少存在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出卖人的原因,例如出卖人没有缴清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费用、在施工中擅自改变规划无法通过验收、办证工作拖延推托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违法行为,加之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到位,导致一些出售给购房者的房屋规划、建设施工等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为房地产开发商拒绝缴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为此造成了购房者无法自己办理房产证,造成自己对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受到限制,同时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及土地所有权证,一些无良的房地产开发商铤而走险,将出售给购房者的房屋再次出售或者抵押,同时为了贷款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二是买受人的原因,例如买受人自己经过催促也不同意办证或拖延移交需要自己提供的办证资料等,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三是合同外第三人的原因,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测绘造成逾期、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递交了办证资料而登记机关造成逾期等; 四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逾期。

在确定是出卖人原因造成无法办证的前提下,逾期不办理房产证如何处理?对此,有法律人士指出,商品房出卖人逾期办证行为构成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标准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央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逾期办证违约责任,应当注意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关于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的规定,买受人必须在违约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并留下相关的证据,否则将无法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至于解决逾期办证问题,通常有四种途径,即和出卖人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仲裁和诉讼。

和出卖人的协商可以在购房时进行,对逾期办证的问题签订一个尽可能详细的补充协议,这类特别约定将来可以优先适用,也可以在出卖人出现逾期办证行为后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但是要注意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和收集有关证据,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将有利于其他途径的展开。

如果购房人选择仲裁途径,应该以双方存在仲裁协议为前提,同时要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系统没有隶属关系,相关司法解释对仲裁机构并不具有约束力,仲裁庭只是参照有关规定进行裁决。(据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