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金培满)11月19日,本报刊登了题为《万余元货物丢失 物流公司只赔3000元?》的报道,经过十几天的沟通与商讨终于有了结果。
11月12日,蒋女士前往武汉汉正街选购多件服装,后经武汉金华物流有限公司发货到信阳。次日下午,蒋女士接到武汉金华物流信阳分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让她前去取货,到了现场却没能找到货物。
后经过多天的寻找,这批货物还是未能找到。蒋女士给金华物流提供了她于11月12日在武汉的购物清单,全部货款加起来共计11000多元。看了蒋女士的购物清单后,金华物流只同意赔偿3000元。对于这个结果,蒋女士不同意,双方相持不下。
昨日,蒋女士打来电话表示,经过十几天的协商,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她还是与金华物流达成了协议:她将获赔3000元现金,同时物流公司将免除其2016年的物流费用。
“我生意较忙,虽然了解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想到漫长的司法程序,可能会损失更大,只好同意眼前的处理结果。”蒋女士说,“通过这件事我也明白了,对于价值比较高的物品,在办物流或者快递时,应该做一定的保价措施,同时保存好完整的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