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首席记者 杨长喜)昨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也有立法权了!26日结束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新乡、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后,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获得地方立法权是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立法规定,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拥有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烈显介绍,这三方面内容看似狭窄,实则很宽泛。以城乡建设与管理为例,这部分内容从地域上来讲,既包括了城市,又包括了农村;既包括了建设,又包括了管理。其中,城市建设方面就包括了城市道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内容很广。目前我市在公共场所停车管理、公园绿地管理、湿地资源保护管理、野生兰草保护、浉河管理、传统村落保护、城阳城遗址公园保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茶叶质量安全等方面具有立法需求。这些立法需求是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据了解,此前,市委已经同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我市将在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法制委员会后,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