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黄成高)今年以来,新县采取合同约束、执法监管、指标考核等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在规范矿业秩序的同时,提高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该县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采矿合同约束,将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及矿山绿化率等主要指标列入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明确规定,达不到指标考核要求的,限期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矿山巡查力度,重点对采矿手续不全、无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压占基本农田或耕地、不按矿山规划开采及采大弃小、采富弃贫等矿山企业进行查处。同时,开展了矿山企业综合整治,共清查矿山企业45家,对无证或手续不齐的矿山进行关停。

严格指标考核,该县认真开展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严格实行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指标考核。同时,将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列为矿山年检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了矿山企业严格执行该制度。目前,全县持证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率达80%,自缴入库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