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销标准。1.献血者本人用血:5年内按献血量3倍的标准报销,5年后至终生,按献血量等量的标准报销。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用血全部报销,10年后至终生可按献血量3倍的标准报销。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报销全部用血费用;2.家庭成员用血:按献血量等量的标准报销;3.家庭成员的界定: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规定,“家庭成员,是指公民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1.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需提供:①献血证;②身份证;③医疗单位出院证或诊断证明;④输血费用清单;⑤输血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2.家庭成员用血报销需提供:①献血证;②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③献血者与用血者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④医疗单位出院证或诊断证明;⑤输血费用清单;⑥输血费用发票。

医疗单位出院证或诊断证明、献血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用血费用清单和用血费用发票如用于医保报销,可以提供复印件。献血者办理用血费报销手续,应主动询问就医的医院能否直报,如能直报,则可在医院直接办理。不能直报,则可到采血的血站办理。 (石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