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义钦

“感谢董家河法庭法官为我们主持公道,法官们在办案过程中,没喝我们一口水,没吸我们一根烟,却能秉公办案,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承办案件的顾法官,对我们耐心细致,打消了我们的顾虑,改变了我们对法院法官的偏见。为了表达我们兄妹几家10口人的感激之情,今天你们一定要收下这两面锦旗……”王某兄妹作为10名原告代表将锦旗送到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法庭庭长汪明安、法官陈亚东、顾威手中。这一幕发生在11月17日。

王某兄妹的父母身前育有包括二人在内共有8名子女,后父母相续去世,留有一套房产,王某等兄弟姐妹当时没有对房产进行继承分割,而是根据兄弟实际情况,将房屋留给尚未成家的三兄弟居住。王大结婚生子后,王大夫妻在房屋内做生意,后来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谋利。2014年王大去世后,王二等找王大的妻子协商父母留下的房屋经营管理的事,王大妻子及子女认为该房属自家私产,其他人无权主张房屋所有权,不同意与王二等继承人共同经营管理该房产。王二等继承人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八子女均享有房产份额及对房屋享有经营管理权。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法庭受理了该案后,庭长汪明安高度重视,会同承办法官认真阅卷,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对当事人双方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达成和解协议,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合议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争议房产属原、被告几人共同共有,并按继承份额享有权利。